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现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调入我单位前已具有外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外单位调入人员请将外单位获得导师资格的有关证明材料附在资格认定表后),提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请各学院汇总本学院的导师认定材料,于6月13日前提交至学位办。
如因疫情原因,纸版材料无法提交可暂时提交扫描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文档),原件待正常入校后再提交。
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认定工作与博导遴选工作同步进行,预计9月开展。
学位办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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