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发司[2021]10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布置如下:
一、采集范围:各学院按照附件中表1-1-1中导师名单,填写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表格中除表1-1-2博士生信息外的全部信息。
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
二、提交时间:11月8日16:00前将填报表格填写完整后,到学位办登录系统上传数据。
三、注意事项:因数据采集涉及上级主管单位对学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及管理,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无误。
四、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51523、83951487
(文中附件将单独发送至学院教学秘书邮箱。)
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培养办公室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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