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现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调入我单位前已具有外单位导师资格的教师,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并在表格后附上外单位导师资格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请各学院汇总本学院的导师认定材料,于6月12日前提交至学位办。
疫情期间,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xwb@cueb.edu.cn与学位办联系。
学位办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