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一直致力于完善各主体共同治理、各环节严格把关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应看到,在保证基本质量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各环节仍需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现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风险论文”工作要求如下:
一、风险论文范围
1.经过增评的论文;
2.评阅专家总体评价有两票低于65分的论文;
3.答辩没有全票通过的论文;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存在风险的其他论文。
二、审议要求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应于会议召开前,将风险论文清单、学位论文、评阅书(含增评)、答辩决议等材料电子版呈送全体委员,以便会前有充足的时间预审论文。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全体委员需逐一审议风险论文,客观评定论文质量。并作出同意授予、暂缓授予或不授予学位的建议,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须向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专门汇报,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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