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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办理安排的通知(补审)

时间:2014-09-30 09:47: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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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定于20141018日对同等学力申请(全部通过国家考试)硕士学位的学员进行资格审查(补审)。
1、申请人下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后提交所在院系,经院系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确认。
2、申请人本人须持身份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已盖院系公章)、本科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公开独立发表专业论文(论文发表时限为至审查之日止2年以内,论文内容须和专业相关)。
3、申请人可以点击研究生部首页 - 学位工作 - 同等学力人员 -下载专区- 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2014年通过的相关科目序号和成绩,并将合格证编号按填入申请表。也可到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登陆个人账户查询。
4、资审通过后,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回执到所在院系提出申请进行论文写作,院系根据其专业方向安排论文指导教师。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应不少于半年。
5、申请人进行现场照相,费用自理。
6、办公地点:丰台校区博纳楼330会议室办公时间:900—1200
文件类型: .doc 06e232d2b7965421d65a34bf801899ea.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