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6号)精神,确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异地报考申请表》加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考生所在院(系)同意,报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异地报考申请表》原件务于2013年3月20日前交研究生部(博纳楼344办公室)。
研究生部
2013年3月5日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异地报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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