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同等学力» 关于同等学力申硕信息平台的重要通知

关于同等学力申硕信息平台的重要通知

时间:2012-01-05 14:42:00  来源:    作者: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研究生部启用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关于使用该平台的工作安排已于2011年12月底布置完毕,详见研究生部网站。目前网上信息采集结束,请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逾期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以及现场确认,导致不能按时参加全国统考者,后果自负。

1、现场确认时间:1月10日、11日、12日,每天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1点半至4点。地点:校本部(西区)博纳楼230会议室
2、办理现场确认时: 
(1)申请人应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含电子照片) 
(2)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上述复印件(如属国(境)外学位,还应同时携带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现场确认流程:
(1)  身份验证:确认身份,检验获学士学位时间满三年(即2008年12月前获得学位);境外学生需经过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
(2)  照片采集:将身份证放于身份证阅读器上,读取个人信息,并从系统调出个人申请信息,对比无误后,进行图像采集。
3)  指纹采集:按照提示,依次采集个人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6个指头的指纹,每个指头各四次。采集时,按电脑指令,将指肚轻摁指纹仪,每个指头连续四次,间隔2秒。成功后,换另一指头,直至提示采集完成。
4)   确认信息: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学生本人抄写诚信书,仔细核查信息,无误后,将签字后的资格表以及材料复印件上交验收处。
5)   材料验收:验收资格表以及学位复印件:①资格表中获得学位时间与学位证日期是否相符;②个人是否签字确认;③核查无误,盖公章。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