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评估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促进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教研[2014]5号文《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3月8日。
二、评教内容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
三、评教步骤及注意事项
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点击“其他”—“互动信息”—“教学评价信息管理”,选择“2023-2024第一学期”——逐门选择本学期个人所修课程及任课教师,按满意度逐项评估,并可填写对老师的评语,然后点击保存——每评价一位老师保存一次,评完全部课程才能完成评教,否则无效。
在评估过程中如遇到“已退选课程”或“已调换教师”等问题,不要随意给任课教师打分,请与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培养办联系,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评教。
学生给老师打分,既是对老师“师德”的考验,也是对学生“学德”的考验,是诚信的体现。希望学生以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的态度,珍惜自己的权利,负责地评估所学过的课程,客观地选择评估等级,不能代填代答。网上教评均为匿名,不要有任何顾虑,公平公正地打分,提出宝贵的意见。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