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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金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时间:2013-03-26 15:17: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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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
1.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2.金融市场;
3.国际金融;
4.金融风险管理。
 
四、学习年限
1.全日制:学制2年,学生住校学习,每周一至周五安排课程。
2.非全日制: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合格,可获得毕业资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本专业实行学分制。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需取得不少于37学分方可毕业。课程教学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公共基础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实践教学环节4学分。本专业学生修满所需学分,毕业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2、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3、必修课成绩达到70(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4、补修课程。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
 
六、培养方式
1、本专业实行双导师制。除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将为每位学生配备校外研究生导师共同指导。校外研究生导师均来自于金融理论与业界。
2、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考评方式注重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4、加强实践环节培养。
5、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七、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3-4学期,时间3-6个月。非应届学生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从事科研实践较多且成绩突出者可抵免社会实践和实习。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并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名义发表CSSCI检索论文1篇以上(含)者,可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科研成果。
 
八、毕业论文与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来源于应用型研究课题或实际问题,必须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应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案例分析等。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应在3万字左右。
2、论文开题:论文开题报告于第三学期9月底前完成。
3、论文中期检查: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相应指导。论文中期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本专业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金融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类别
课 程 名 称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开课
单位
备注
 
 
公共课
第一外语
48
3
 
 
外语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课
金融理论与政策
48
3
 
 
本院
 
公司金融
48
3
 
 
本院
 
金融机构与市场
 
 
48
3
本院
 
财务报表分析
 
 
48
3
本院
 
 
 
商业银行管理学
32
2
 
 
本院
 
证券投资学
32
2
 
 
本院
 
信用管理
32
2
 
 
本院
 
金融理财策划与财富管理
32
2
 
 
本院
 
行为金融学
32
2
 
 
本院
 
资本运营与企业并购
 
 
32
2
本院
 
金融营销
 
 
32
2
本院
 
金融衍生工具
 
 
32
2
本院
 
国际金融管理
 
 
32
2
本院
 
固定收益证券
 
 
32
2
本院
 
金融风险管理
 
 
32
2
本院
 
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
4学分
3-4学期
专业实习
毕 业 论 文
 
3-4学期
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研究生,入学后需补修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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