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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时间:2013-03-25 14:02:00  来源:    作者:

 

一、培养目标
国民经济学(National Economics)是将宏观经济理论应用于国民经济管理实践的一门应用性经济学科,主要研究国家或地区的长期经济增长与发展、短期经济波动与稳定、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相联系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宏观经济政策与预测以及其他宏观经济管理问题。国民经济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经过2-3年的学习和实践,学生应当能够熟练掌握经济学理论,并具有运用经济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追踪国际、国内理论研究前沿以及从事相关理论研究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经济政策水平,熟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并能够进行战略决策的能力;同时,本专业的研究生还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国际交际的能力;能够从事经济理论研究、经济政策研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管理以及实际经济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下设5个专业方向:经济增长、经济周期与经济政策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研究、货币与金融政策研究、公共经济理论与政策、开放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3年。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分为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学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
2、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44学分。
其中:必修课为28学分,选修课为16学分,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本教学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4门课程。
3、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方式。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取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批准后确定。
4、必修课成绩达到70(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具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5、补修课程
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经导师同意和学院批准。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小组的作用。导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
2、教学方式除了教师授课外,可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采取专题讨论等适当的教学方式。鼓励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和课堂讨论,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必修环节
1.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4-5学期,时间3-6个月。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社会实践课程,但需提交相应证明。免修社会实践课程的学生应更多地参加科研实践,并提交相应科研成果。
2.科研实践
    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进行科研活动,潜心学术研究,除参加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项目外,还应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不少于10次的学术活动,填写科研实践报告记录册。
3.论文发表
毕业论文答辩前在公开刊物(正刊)上独立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4.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论文开题之前,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具体程序见相关规定。
 
七、毕业论文与学位授予
     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性质和特点。论文选题、开题、写作均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通过论文答辩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程序见相关规定。
     本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院系:经济学院                学科门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类 别
课 程 名 称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开课
单位
备 注
 
 
公共课
第一外语
80
2
80
2
 
 
外语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基础课
中级微观经济学
48
3
 
 
 
 
本院
 
中级宏观经济学
 
 
48
3
 
 
本院
 
计量经济学
48
3
 
 
 
 
本院
 
经济学前沿
 
 
 
 
32
2
本院
 
专业课
国民经济核算与分析方法
48
3
 
 
 
 
本院
 
宏观经济调控专题
 
 
 
 
32
2
本院
 
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
 
 
48
3
 
 
本院
 
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研究
 
 
 
 
48
3
本院
 
 
 
统计分析方法与技术
48
3
 
 
 
 
本院
 
数理经济学
 
 
 
 
48
3
本院
 
金融经济学
 
 
32
2
 
 
本院
 
国际货币与金融
 
 
32
2
 
 
本院
双语教学
公共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32
2
本院
 
发展经济学
 
 
32
2
 
 
本院
 
新制度经济学
 
 
32
2
 
 
本院
 
产业组织理论前沿                
 
 
32
2
 
 
本院
 
区域经济学
 
 
 
 
32
2
城市
 
比较经济体制研究
 
 
32
2
 
 
本院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2
2
本院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双语)
 
 
 
 
48
3
本院
双语教学
期货与期权市场研究
 
 
32
2
 
 
本院
 
非经济学科选修课
 
 
 
 
 
 
外院系
至少4学分
必修环节
社会实践
 
4-5学期
科研实践
 
1-5学期
论文发表
 
1-5学期
中期考核
 
第4学期
毕 业 论 文
 
5-6学期
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研究生,入学后需补修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附件:

2012年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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