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更好地鼓励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开展学习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研究生雏鹰助学金(以下简称“雏鹰助学金”)。
第二条 学校财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筹措雏鹰助学金资金,并组织发放。
第三条 申请雏鹰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第四条 雏鹰助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 资助标准为每人500元。
第五条 完整人事档案未按时到校者,暂缓发放雏鹰助学金。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入学的各年级研究生新生。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财务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