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管理制度» 工作文件» 研究生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4-05-11 10:37:00  来源:  作者: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质量,鼓励马 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提升学术素养, 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 研成果奖学金。

第二条 成立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财务处和马克思主义学 院组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评定工作 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 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参评成果为高水平论文,主要内容应与马克思主义 理论学科研究方向一致。

第四条 参评对象与成果要求应满足下列条:

1. 申请人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读研究生,且该科 研成果中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时,研究生为通 讯作者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 B1 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 按照相应奖学金标准的 40%予以奖励;研究生(仅限论文的第一 名本校学生作者)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 B1 类期刊及以上级别 学术论文,按照相应奖学金标准的 20%予以奖励;

2


3.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读研究生发表在 C 期刊及 以上级别学术论文,予以发放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 成果奖学金;

4.每篇学术论文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奖学金。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与马克思主义 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 奖学金标准

奖学金等级

对应期刊级别

奖学金金额(元/每篇)

一等奖

A+类期刊

50000

二等奖

A1 类期刊

30000

三等奖

A2 类期刊

15000

四等奖

B1 类期刊

8000

五等奖

B2 类期刊

3000

六等奖

C 类期刊

1500

注:奖学金等级对应期刊级别(根据学术评价动态调整) 

第六条 奖学金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将符合规定的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科研管理信息 系统提交审核后,在系统内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 研成果奖学金,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 申请表一式两份送交所在学院。学院对材料初审后报送至研究 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并核定奖学金金额;

2.研究生院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报送的申请,每年 6 月核算一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核算公示 (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后于次月发放。

3.学术论文发表或检索后原则上应在一年内提交至研究生 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再核算马克 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

第七条 其它说明

1.在学期间因学术不端受过处分的研究生,不得申请科研 成果奖学金。

2.对于剽窃、弄虚作假的人员,经研究生院核实,撤销其所 获奖学金,追回奖金,并给予相应处罚。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评定过程中 的争议事项,由评定小组讨论决定。

4.如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管理办 法》调整、修订或补充说明,本办法相关条款随该办法同步调整、 修订或补充说明。

第八条 本办法由评定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 解释, 2023 9 1 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