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质量,鼓励马 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提升学术素养, 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 研成果奖学金。
第二条 成立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财务处和马克思主义学 院组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评定工作 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 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参评成果为高水平论文,主要内容应与马克思主义 理论学科研究方向一致。
第四条 参评对象与成果要求应满足下列条件:
1. 申请人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读研究生,且该科 研成果中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时,研究生为通 讯作者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 B1 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 按照相应奖学金标准的 40%予以奖励;研究生(仅限论文的第一 名本校学生作者)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 B1 类期刊及以上级别 学术论文,按照相应奖学金标准的 20%予以奖励;
3.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读研究生发表在 C 类期刊及 以上级别学术论文,予以发放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 成果奖学金;
4.每篇学术论文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奖学金。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与马克思主义 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 奖学金标准
奖学金等级 |
对应期刊级别 |
奖学金金额(元/每篇) |
一等奖 |
A+类期刊 |
50000 |
二等奖 |
A1 类期刊 |
30000 |
三等奖 |
A2 类期刊 |
15000 |
四等奖 |
B1 类期刊 |
8000 |
五等奖 |
B2 类期刊 |
3000 |
六等奖 |
C 类期刊 |
1500 |
注:奖学金等级对应期刊级别(根据学术评价动态调整)
第六条 奖学金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将符合规定的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科研管理信息 系统提交审核后,在系统内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 研成果奖学金,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 申请表一式两份送交所在学院。学院对材料初审后报送至研究 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并核定奖学金金额;
2.研究生院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报送的申请,每年 6 月核算一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核算公示 (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后于次月发放。
3.学术论文发表或检索后原则上应在一年内提交至研究生 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再核算马克 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
第七条 其它说明
1.在学期间因学术不端受过处分的研究生,不得申请科研 成果奖学金。
2.对于剽窃、弄虚作假的人员,经研究生院核实,撤销其所 获奖学金,追回奖金,并给予相应处罚。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评定过程中 的争议事项,由评定小组讨论决定。
4.如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管理办 法》调整、修订或补充说明,本办法相关条款随该办法同步调整、 修订或补充说明。
第八条 本办法由评定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 解释, 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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