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提高我校的学术影响,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具体资助要求如下:
一、资助条件
学术会议资助条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暂行)》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补充说明》执行。
二、会前申请备案要求
若符合资助申请条件,学生需在学术会议出行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的以下材料进行备案:
1、学术会议审批备案表(含导师手写签字、学院盖章)(附件1)
2、学术会议邀请函(含学术会议参与人名字)
3、会议日程(含本人口头交流或墙报交流的详细安排,可后补)
4、参会论文摘要(含论文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
以上材料交至:启铸恭温楼研究生工作部E211办公室
注:出行前请仔细阅读说明。
三、会后报销要求
学术会议行程结束后一周内,学生需完成以下工作:
1、将参会信息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
2、参会学生本学期内应在学院举行学术报告,分享学术论文和会议交流经验,并于活动一周后向研究生院提交新闻稿与照片。
3、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差任务及预算审批单(附件3)纸质版;
(2)参会总结(不少于500字,需含本人参会交流发言照片)纸质版、电子版;
(3)参会学生所在学院已发布的新闻稿链接(附于电子邮件正文)。
纸质版材料交至:启铸恭温楼研究生工作部E211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交至:yjsxm@cueb.edu.cn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联系电话:8395175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7月
附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暂行)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提高我校的学术影响,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
第三条 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应满足以下资助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参加本学科领域里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会议,并
与专业研究内容相关,有利于促进申请人开展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参加会议应提交论文并受邀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
或者墙报交流,其姓名及报告内容应体现在会议材料上;
4.会议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5.申请人参加境内会议时间一般为三天以内,参加境外会议时间一般为五天以内。
第四条 申请人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学院提交审批备案表、会议邀请函、会议议程和论文摘要,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将全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最终审批。
第五条 申请人参加境内会议经审批通过后,学校原则上资助其往返差旅费、住宿费和会务费总额的 80%(单次资助不超过3000 元),其余部分由所在学院和导师共同资助。申请人参加境外会议,研究生院将会同学科组和导师审核申请材料,并确定资助明细和金额。
第六条 获得资助者在返校一周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会议总结材料并在本学科内举行学术报告,分享学术论文和会议交流经验,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凭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第七条 基本修业年限内,原则上硕士生每人只能享受2次境内举办的学术会议经费资助,1次境外举办的学术会议资助;博士生每人原则上只能享受5次境内举办的学术会议经费资助,2 次境外举办的学术会议经费资助。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补充说明
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参加本学科领域里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会议,并与专业研究内容相关,有利于促进申请人开展研究工作。
其中“本学科领域里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会议”具体指:
1.与我校学科领域相关的全国5A级、4A级学会(或原“国家一级学会”)。
2.由“双一流高校”校级层次主办高水平学术会议;申请人参加境外会议,由研究生院会同学院和学生导师,一会一议。
其中“与专业研究内容相关,有利于促进申请人开展研究工作”具体指:
申请人参加会议所提交的论文、口头报告或者墙报交流内容应与申请人研究方向相关,已完成开题的研究生参会,汇报内容应与申请人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
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第六条规定:获得资助者在返校一周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会议总结材料并在本学科内举行学术报告,分享学术论文和会议交流经验,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凭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其中“在本学科内举行学术报告,分享学术论文和会议交流经验”具体指:
申请人在会议结束后返校2周内,依托各学院“研传学术坊”平台分享学术论文和会议交流经验。“研传学术坊”由申请人在学院主办,并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参加,活动后1周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新闻稿与照片。
其中“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凭发票报销相关费用”具体指要求为:
1.研究生两人及以上共同参会,请合并刷卡支付费用,报销时合并提交一套报销材料。
2.往返交通费用
火车:需公务卡购买,保留刷卡凭证及往返纸质火车票
飞机:需公务卡购买,保留刷卡凭证及行程单等报销票据
3.住宿费
住宿费缴纳需使用公务卡,可以从第三方预定,原则上出行同一场会议的两名性别一致的学生需同住,不得住单人单间,标准不得超过财务处网站《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他人员标准。需保留刷卡凭证及住宿费发票(名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税号:121100004006894760)。如开具发票为第三方,且备注未写住宿时间及酒店名称,需附第三方订单截图。
4.会务费
需刷公务卡,国内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00元,保留刷卡凭证及发票(名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税号:121100004006894760)。
5.补贴
当地交通、餐食自理,无交通、餐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