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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科技创新、创新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1-03 14:50:00  来源:  作者: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我校2025年、2026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创新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条件

(一)结项范围

1.2025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

2.2026年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

3.2026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

(1)提前结项:已达到结项学术成果要求的,可申请提前结项。

(2)毕业(转段)结项:项目负责人为2027届预计毕业生或拟于2027年硕博连读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士研究生,尚未取得符合规定要求的学术成果,但已完成项目主要研究任务的,可凭专业案例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申请毕业(转段)结项。

(二)结项条件

项目结项条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学术成果结项

科技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博士研究生):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B2级别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本项目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

科技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为硕士研究生):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C级别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本项目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

其中,申请提前结项的研究生须以符合规定要求的学术成果申请结项。

2.专业案例结项

结项成果应达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及管理办法》(首经贸政发〔2020〕7号)中校级案例库入选标准。

二、结项考核及流程

结项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具体结项流程如下:

(一)学生系统信息录入

项目负责人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项目信息维护、成果关联及相关附件上传。

1.完善项目信息及成员信息

操作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科研→科研项目信息登记。

未登记项目的,点击“新增”,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成员信息;已登记项目的,无须重复新增,直接进入原项目完善相关信息。

2.关联项目衍生成果(学术成果结项)

采用学术成果结项的,须先完成论文成果登记,再将论文关联至对应项目。

(1)论文成果登记: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科研”→“发表学术论文登记”,填写论文基本信息、收录、作者信息并上传论文电子版及其他相关附件(如有)→选择依托项目(基本信息页面)→修改提交状态(已完成)→保存

注:务必录入论文全部作者信息,含学生、教师及校外人员,作者姓名、顺序等信息须与正式发表的论文保持一致。

(2)项目成果关联核查:“科研”→“科研项目信息登记”,打开对应项目,在“衍生成果”中检查论文是否已正确关联。

3.上传项目相关附件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科研→科研项目信息登记,在对应项目的“附件材料”中上传附件:

立项材料:上传项目申报书pdf。

结项材料:采用专业案例结项的,上传专业案例pdf。

项目相关材料:按照项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补充材料。

4.检查并保存项目信息

完成上述操作后,核对项目基本信息、成员信息、衍生成果及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将项目提交状态修改为“已完成”并保存。

(二)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结项申请

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信息维护后,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签名须手签。

2.《结项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结项成果证明材料:采用学术成果结项的,提交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包含期刊封面、刊号信息所在页、论文所在目录页及论文正文。外文期刊论文还须提供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如有)。

采用专业案例结项的,提交专业案例纸质版1份,并在系统“结项材料”中上传pdf电子版。

注:结项成果格式可参见附件3。

申请人须确保系统信息与提交材料一致,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具体提交时间及方式以所在学院通知为准。

(三)学院评审及公示

各学院组织开展项目材料审核、系统信息核查及专家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及成果审核:审核项目完成情况,确认项目成果是否符合结项考核要求。

2.系统录入审核:核查论文成果和项目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论文作者信息是否与原文一致,相关附件是否齐全,成果是否正确关联至项目,确保系统录入信息与报送材料一致。

3.专家评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结项名单及考核等级。

结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成功结项项目总数的20%。

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项目,予以发放结项证书。未结项或结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计入创新实践学分和评优评奖计分,并取消项目负责人在校期间申请其他研究生项目的资格,且不得申请提前毕业和硕博连读。

(四)学院公示及系统审核

各学院须对拟结项项目名单及考核等级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对符合结项条件且系统信息核查无误的项目在系统中予以审核通过。

系统审核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科研项目→科研项目院系审核。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学生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项材料。具体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以所在学院通知为准。

(二)学院组织评审与公示:各学院完成项目材料审核、系统信息核查、专家评审及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系统审核。

(三)学院统一报送材料:各学院须于2026年11月26日10:00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表》(附件1)纸质版

2.《结项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毕业(转段)结项需在最后一列备注。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启铸恭温楼E211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xm@cueb.edu.cn

注:研究生院不受理学生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四)研究生院公示:2026年12月上旬,研究生院公示项目结项名单。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175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11月3日


附件1:结题报告表.doc
文件类型: .doc 附件1:结题报告表.doc 
附件2:结项考核汇总表.xlsx
文件类型: .doc 附件2:结项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3:结项报告格式.doc
文件类型: .doc 附件3:结项报告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