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我校2023年、2024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创新实践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条件
本次可结项的项目包括:
1、202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
2、2024年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
3、2024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提前结项
注:(1)已达到结项成果要求的,可提前结项;
(2)项目负责人为2025届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博连读拟录取资格,必须提前结项)。
结项条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二、结项流程
结项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开展。
结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得超过成功结项数的20%。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等级的,予以发放结项证书。未结项或结项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入创新实践学分和评优评奖计分,并取消项目负责人在校期间申请其他研究生项目的资格,且不得申请提前毕业和硕博连读。 具体结项流程如下:
1.信息录入
(1)课题成果录入: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科研→发表学术论文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收录、作者信息并上传论文电子版→选择依托项目(基本信息页面)→修改提交状态(已完成)→保存(务必录入全部作者信息,含教师和校外人员)。
(2)项目信息录入: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科研→科研项目信息登记→完善基本信息、成员信息→检查衍生成果是否已关联(发表论文)→修改提交状态(已完成)→保存。
2.申请
符合结项条件的研究生应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附件1)(签名需手签)
(3)《结项考核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封面、刊号信息所在页、文章所在目录页和正文页)(若发表成果为外文期刊,请至图书馆开检索证明并上交检索证明原件)或专业案例文本1份
注:结题报告格式可参见附件3。
3.评审
各学院负责审核结项材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结项名单。结项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21日前向学院提交结项材料;
2.2024年11月21日-12月5日学院组织评审与公示;
3.2024年12月5日12:00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如下材料:
(1)《结题报告表》(附件1)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
(2)《结项考核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附件2)
纸质盖章版交至:启铸恭温楼 研究生院E211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yjsxm@cueb.edu.cn
注: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且逾期不再受理。
4.2024年12月上旬,研究生院公示项目结项名单。
联系电话:8395175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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