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简介
教育总览
招生考试
创新实践
研究生培养
学科学位
学生工作
同等学力
管理制度
文档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创新实践
»
通知公告
» 关于研究生科研项目成果署名的补充规定
关于研究生科研项目成果署名的补充规定
时间:2013-02-28 09:10:00 来源: 作者: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首经贸政发【
2012
】
10
号)第八条和第五条的规定,研究生发表论文署名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本人的可视同为第一作者为研究生本人。本规定同样适用于依托我校各类研究生科研项目产生的论文或成果。如与之前制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冲突,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13.2.28
© 2002-202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 121 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1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