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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3-04-01 15:29:00  来源:    作者:
 
各学院(系、中心):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学校拟成立分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学位教指委)。
一、设立宗旨
专业学位教指委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指导、协调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活动,加强本专业与政府、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等实务部门,以及与对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其他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的联系。
二、设立原则
各学院设立专业学位教指委需结合本专业特点,参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组成原则。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由相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实务人员和本校教学人员5至9人组成,其中来自相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委员不低于三分之一;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到2名、秘书长1名;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推荐,最终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研究生部备案。
每届委员聘期原则上为三年,必要时可做适当调整。 
三、组织章程
相关学院要制定专业学位教指委章程,内容应涵盖组织、职责、工作机制等。专业学位教指委的职责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接受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二)根据国家和学校专业学位培养标准,检查和监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专业学位的自评工作;
(三)审议产学研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探索校企(政府、行业)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
(四)负责审议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材等的规划与建设;
(五)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和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六)受学校委托,承担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安排
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设立工作于2013年5月1日前完成,并将本专业学位教指委章程和委员简况一览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研究生部338办公室。
联系人:赵慧军 电话65976019 
王少华 电话83952588
e-mail:wangshaohua@cueb.edu.cn
 
                        研究生部、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2013.4.1
 

 

专业学位教指委简况表 .xls
文件类型=.xls 41e692418da6c0bd949aac5490a80d2b.xls (19.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