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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1-14 15:45:00  来源:  作者:


请有意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同学仔细阅读“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相关通知,选派工作流程如下:


一、准备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以下留学身份: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应于2025年3月10日前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并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及推荐

2025年3月10日0时至2025年4月1日14时内,申请人应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关项目及附件要求完成留学基金委线上申请。

申请人应于2025年3月31日(周一)12时前按照“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研究生院(启铸恭温楼E211办公室)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研究生院与申请人所在学院将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三、受理及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于2025年4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将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并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注:我校学生受理机构为:北京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四、评审

2025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五、录取

2025年5月31日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六、派出

2025年6月起,被录取人将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完成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