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促进研究生将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相结合,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执行期及申报条件
科技创新项目:2023年01月-2024年12月(可提前1年结项);
创新实践项目:2023年01月-2023年12月。
申报条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二、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共立项200项,科技创新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元/项,创新实践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元/项。项目科研成果如符合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条件,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存档稿》,导师签字后统一交到所在学院。
2. 评审
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相关指标(见附件)确定立项推荐名单。立项推荐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名单交至研究生院。
3. 公示
通过评审并立项的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11月7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2022年11月14日-11月21日学院组织评审;
3.2022年11月28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如下材料:
《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及《创新实践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4.2022年12月中下旬,研究生院进行项目的审核及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启铸恭温楼E-211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83951757
六、结项考核
创新实践项目和提前1年结项的科技创新项目考核时间为2023年12月;其他科技创新项目考核时间为2024年12月。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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