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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11-01 09:00:00  来源:  作者:

  为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促进研究生将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相结合,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执行期及申报条件

  科技创新项目:202301-202412月(可提前1年结项);

  创新实践项目:202301-202312月。

  申报条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二、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共立项200项,科技创新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项,创新实践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项。项目科研成果如符合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条件,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存档稿》,导师签字后统一交到所在学院。

  2. 评审

  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相关指标(见附件)确定立项推荐名单。立项推荐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名单交至研究生院。

  3. 公示

  通过评审并立项的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1202211月7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202211月14-11月21日学院组织评审;

  3202211月28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如下材料:

  《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及《创新实践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4202212月中下旬,研究生院进行项目的审核及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启铸恭温楼E-211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83951757

  六、结项考核

  创新实践项目和提前1年结项的科技创新项目考核时间为202312月;其他科技创新项目考核时间为202412月。

  

  研究生院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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