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申请和评定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发表(已见刊或已检索)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奖励标准的科研成果的在读研究生,可自愿申请。
二、工作流程与要求
本次奖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涉及科研成果的录入审核、科研成果奖学金的申请审核两个步骤。
1.科研成果的录入与审核
(1)学生录入科研成果请参照《科研成果系统录入操作指南》,上传期刊及论文信息,并提交期刊原件(或检索证明原件)至学院。
(2)学院审核成果原件,核查系统填写信息(基本信息,收录作者、摘要附件等),网络首发不予审核,审核后将成果原件和汇总表(系统导出)盖章交至学校。
(3)学校审核成果,审核结果学生可通过本人系统查看。
对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学校科研奖励审核”状态为“通过”的科研成果,不再重复审核,不做更改。
2.科研成果奖学金的申请与审核
“学校科研奖励审核”状态为“通过”后,学生可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科研成果奖学金,具体参照《科研成果奖学金系统申请操作指南》操作。
将导出的申请表纸质版(本人已签字)和电子版交至学院,学院审核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xm@cueb.edu.cn,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E211办公室。
学校将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科研成果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并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三、工作时间安排
12月20日-12月26日,学生录入科研成果;
12月27日-12月31日,学院审核科研成果;
1月4日-1月7日,学校审核科研成果;
1月8日-1月10日,学生完成科研成果奖学金申请;
1月11日-1月13日,学院完成科研成果奖学金审核,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
1月14日-1月18日,学校审核科研成果奖学金审核及公示;
3月,学校发放奖学金。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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