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形成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11月修订)(附件1),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1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执行期
专业型项目:2021年1月-2021年12月
学术型项目:2021年1月-2022年12月(可提前1年结项)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型项目申报人(含负责人、参与人)应为一年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型项目申报人应为一年级、二年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规定的学习年限内)。
2.每个项目组最少三名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只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可作为其他项目参与人;项目参与人每人每年最多进入两个项目组,但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3.已获得学术新人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参与或负责科技创新项目。
4. 项目实际执行期限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即2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申请学术型项目,应在1年内结项)。
5. 科技创新项目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请科技创新项目。
6. 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的状态发生变化而不再满足申报条件和相关规定的,从发生变化之日起项目资助自动终止。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科技创新专业型项目和学术型项目共立项200项,专业型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元/项,学术型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元/项。
四、评审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科技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存档稿》,并请导师签字,统一交到所在学院。
2. 评审
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相关指标(见附件)确定专业型项目和学术型项目的立项推荐名单。
立项推荐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填写《科技创新专业型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及《科技创新学术型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交至研究生院。
3. 公示
通过评审并立项的专业型项目、学术型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12月研究生准备申报材料;
2.2020年12月10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3.2020年12月11日-19日学院组织评审;
4.2020年12月21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如下:
专业型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科技创新专业型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学术型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科技创新学术型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5.2020年12月-2021年1月研究生院进行项目的审核及公示。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启铸恭温楼E-211
电话:83951757
七、结项考核
专业型项目和提前1年结项的学术型项目考核时间为2021年12月;其他学术型项目考核时间为2022年12月。
结项考核要求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认真执行。
研究生院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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