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创新实践»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11-20 14:45:00  来源:  作者:

  为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形成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611月修订)(附件1),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1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执行期

  专业型项目:20211-202112

  学术型项目:20211-202212月(可提前1年结项)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型项目申报人(含负责人、参与人)应为一年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型项目申报人应为一年级、二年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规定的学习年限内)。

  2.每个项目组最少三名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只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可作为其他项目参与人;项目参与人每人每年最多进入两个项目组,但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3.已获得学术新人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参与或负责科技创新项目。

  4. 项目实际执行期限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即2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申请学术型项目,应在1年内结项)。

  5. 科技创新项目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请科技创新项目。

  6. 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的状态发生变化而不再满足申报条件和相关规定的,从发生变化之日起项目资助自动终止。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科技创新专业型项目和学术型项目共立项200项,专业型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项,学术型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项。

  四、评审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科技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存档稿》,并请导师签字,统一交到所在学院。

  2. 评审

  各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相关指标(见附件)确定专业型项目和学术型项目的立项推荐名单。

  立项推荐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填写《科技创新专业型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及《科技创新学术型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交至研究生院。

  3. 公示

  通过评审并立项的专业型项目、学术型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1202011-12月研究生准备申报材料;

  220201210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320201211-19日学院组织评审;

  420201221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如下:

  专业型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科技创新专业型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学术型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科技创新学术型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5202012-20211月研究生院进行项目的审核及公示。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启铸恭温楼E-211

  电话:83951757

  七、结项考核

  专业型项目和提前1年结项的学术型项目考核时间为202112月;其他学术型项目考核时间为202212月。

  结项考核要求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认真执行。

  研究生院

  2020.11.20

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相关材料下载.rar
文件类型: .doc 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相关材料下载.rar